5月30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對住房公積金執(zhí)行階段性緩繳政策、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和保障職工租賃提取需求。
《通知》稱,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yè)等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緩繳期間,不對緩繳單位作欠繳處理,不影響單位征信;
另外,2022年12月31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員、靈活就業(yè)人員等,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停繳手續(xù)。期間,自愿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其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貸款方面,受疫情影響,2022年3月至12月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經(jīng)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即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在保障職工租賃提取需求方面,職工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申請?zhí)崛∽》抗e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額從2500元調整為3000元。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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