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5時許,金山公安分局亭林派出所副所長徐強(qiáng)開車途徑張堰鎮(zhèn)甪里村時,見一女童獨自在路上行走,還不時擦著眼淚,隨即掉頭將車停在路邊上前詢問,得知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于是將其帶至就近的張堰派出所尋求幫助。
張堰派出所值班民警蔡永俠獲悉情況后,將女童暫時安置在所內(nèi),安撫女孩的緊張情緒并詢問基本情況。由于孩子年齡尚小,蔡永俠只能從含糊不清的回答中得知她上學(xué)的幼兒園。得到線索后,蔡永俠立刻聯(lián)系幼兒園園長并說明緣由。經(jīng)園長確認(rèn)女童確系園中小班學(xué)生,并第一時間聯(lián)系家長趕到派出所。
15時10分許,家長到達(dá)派出所,根據(jù)孩子母親所述,她將女孩送至阿姨家?guī)兔φ湛?,未料小孩在阿姨不知情的情況下獨自出走,迷了路,幸虧民警及時發(fā)現(xiàn)。而就在此時,孩子的阿姨也來到了派出所。原來,徐強(qiáng)在返回甪里村時,見一位女士在路上焦急地尋找著什么,猜測她可能在尋找那名走失的孩子,上前詢問后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于是徐強(qiáng)告知該女士前往張堰派出所。臨走之際,孩子母親和阿姨對民警熱心、及時的幫助再三表示感謝。
警方提示:帶孩子時盡量不要讓孩子離開家長的視線,如果孩子走失,第一個“24小時”至關(guān)重要,請立即報警求助。同時,請各位家長加強(qiáng)對孩子防走失的教育,如果在外不慎走散或走失,請孩子在原地不動,向周圍的民警或著制服人員求助,不要亂跑,不要輕信陌生人,并讓孩子牢記家長電話、住址等有效信息。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吳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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