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海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中,刑法“第二十條”成為代表熱議的話題。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賈宇代表,分享了自己曾經(jīng)辦過的一個案子:一名女子以網(wǎng)戀為名,把一位山東小伙騙到杭州。小伙到達后,被傳銷團伙圍住,在逃離時因遭阻攔,情急之下拿著水果刀捅傷了團伙中的一人。此人心包膜被刺傷,10天后死亡。當時在討論這個案件時就有不同的聲音,有人說,被捅者只是非法拘禁,你要了人家的命,起碼是防衛(wèi)過當?shù)淖锩?;而賈宇代表則認為,要設(shè)身處地站在當事人當時的情境去考慮,作為當事人來說,事發(fā)當時不知道這伙人下一步要干什么,應屬正當防衛(wèi)。
事實上,刑法第二十條早已明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quán)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但為何此前在同類案件的宣判中,第二十條沒有“被喚醒”?賈宇代表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受維穩(wěn)思維的影響。一旦死了人或者死者的家屬要鬧,司法機關(guān)給采取防衛(wèi)的人判個緩刑、定個罪名,這個被判刑的人會覺得人家死了人了,也就接受了。但是隨著我們?nèi)嗣袢罕姷姆ㄖ我庾R、公平正義的意識越來越強,對于'第二十條'的呼喚就愈加強烈。而最近熱映的電影《第二十條》之所以受到觀眾喜愛,原因也在于其講述的故事,順應了人民群眾對正義的要求?!?/p>
編輯: | 陸周杰 |
責編: | 嚴瑋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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