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購買保險是為了防范潛在風險,而不是“亡羊補牢”的。48歲的男子顧某某就“自作聰明”,在交通肇事后,為車輛緊急投保,并且謊報事發(fā)時間,以此從保險公司騙錢。
2019年10月8日晚7時許,顧某某駕駛一輛榮威轎車在中環(huán)高架路上,行至金沙江路附近時與一輛奔馳轎車發(fā)生追尾事故,顧某某承擔事故全責。
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王澤源介紹:“為了逃避自己的賠償責任,顧某某第二天去保險公司為這輛車辦理了保險,并且偽造了相關手續(xù),謊稱這起交通事故發(fā)生在投保之后,騙取了保險公司6萬元的理賠款?!?/p>
然而顧某某所駕駛的車輛并不在他的名下,而是屬于一家出租車公司,顧某某擅自為該車辦保險的行為,最終被出租車公司發(fā)現(xiàn)。
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王澤源說:“本案中顧某某因為涉案金額已經(jīng)達到6萬元,達到了保險詐騙罪的追訴數(shù)額,所以浦東檢察院依法以保險詐騙罪對顧某某提起了公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宣克炅 特約記者:劉明遠 編輯: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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