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錦耀25日表示,當日已獲香港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該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
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和警務處25日向高等法院上訴,要求法院頒發(fā)禁制令,禁止披露的資料包括警員及親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相片等。
李錦耀表示,6月開始,有人在網(wǎng)上披露、廣泛傳播警務人員及家屬的個人資料,導致警員及家屬受到滋擾及恐嚇,對警務人員工作構成重大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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