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因為租房的原因,房東黃女士認識了比自己小5歲的王某。王某看似頗有才華,曾發(fā)表過很多小文章,筆名在百度百科上還能搜得到。
黃女士被這位文化人深深吸引,不到一個月,兩人就確定了戀愛關系。在一起之后,王某說是想要創(chuàng)業(yè),苦于缺點錢。
當時的黃女士,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一下子拿出了30多萬元??伤^創(chuàng)業(yè),其實就是,拿著這些錢,去買了輛保時捷。
錢,大部分是女方出的;車,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兩人幸福的在一起生活了一陣子,雖說一直沒有步入婚姻殿堂,但女方還是懷孕了,并且打算生下孩子。
兩人都說沒有結婚的打算,但事實上,這位王某,也不具備結婚的條件。他在老家還有妻子孩子,雖說已經分居打算離婚,但離婚手續(xù)還沒辦。
可惜好景不長,兩人在一起生活一年多以后,最終還是走向了分手。
甜蜜的時候你儂我儂,分手的時候難免陷入難堪的境地。女方要求男方歸還買車時候女方出的總共40余萬元,男方一直沒還。女的上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男方需歸還44萬余元。
判決之后,男方自然沒有履行。法院查下來,他名下也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唯一的財產就是這輛車,便讓他把車交由法院處理。
他不僅不交,還私自跑到拍車平臺把車給賣了。王某為了規(guī)避執(zhí)行,還讓平臺把賣車錢打到朋友賬戶里。
被查封的車輛,無法過戶,法官上門,追回了車輛,也從王某朋友手里追回了部分賣車款。
期間,王某一直在跟法官玩“躲貓貓”,聲稱自己在外地、聲稱自己疫情期間回不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王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了拒執(zhí)罪,法官將此案移交了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王某從外地抓獲押解回滬。
令人咂舌的是,王某在外地的時候,在當地又交了個新女友,還是知名大學的研究生。研究生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竟然通過網貸,為王某請律師。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董冰茜 陳敏佳 實習編輯:倪君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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