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政府表示,原訟法庭應特區(qū)政府律政司的申請,根據(jù)國安法以及相關實施細則,依法沒收反中亂港分子許智峰犯罪所得。
特區(qū)政府表示,許智峰負多項刑事控罪,2020年棄保潛逃海外。在棄保潛逃期間,仍肆無忌憚地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目前,他被警方懸賞通緝并撤銷護照。
在潛逃前后,許智峰曾轉移近250萬港元資產(chǎn)。
特區(qū)政府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qū)政府一定會竭盡所能,用一切合法手段追捕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編輯: | 沈佩嵐 |
責編: | 劉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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