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免費”送僅收取10元快遞費,但其實商品價值加物流費用遠遠低于10元,這就是“快遞詐騙1.0”。 最近“快遞詐騙2.0”出現了,就是在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給你發(fā)一個快遞,而貨到付款竟然要交將近百元。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日前,嵊州市一市民向公安機關報警稱簽收了一個付費包裹,雖然收件人信息無誤,但包裹內物品與自己無關,懷疑是快遞公司詐騙,民警接警后立即展開了調查。
嵊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許鵬飛說,“經過調查發(fā)現,這個并不是快遞公司的詐騙,而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快遞公司貨到付款的形式,騙取被害人的90多元的錢。經過我們后期偵查,發(fā)現兩名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于是我們民警立刻組織警力前往四川成都,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是魏某某和李某某,后來經過初步的審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對寄快遞騙取受害人的錢的行為也是供認不諱的?!?br/>
據嫌疑人交代,兩人利用一些網絡平臺,搜集到許多公司法人的信息。同時,兩人準備了一些傳單和小布,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寄出了24000個快遞,其中竟有900多個被簽收,短短一個月就獲利84000余元。由于這樣的快遞一旦簽收,就默認收件人已經檢查并接受包裹,無法聯(lián)系快遞公司追回損失。盡管被騙的金額少,很多受害人懶得報警,可實際上這就是一種新的騙局。
嵊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許鵬飛稱,“其實就是利用我們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錯誤的認識,以為是親朋好友或者是重要客戶寄過來的快遞,在以貨到付款的方式簽收了這個快遞。被害人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他們都是公司法人代表,這就造成了他們認為這個錢才比較小,不會容易造成報案,這樣也更容易騙取我們被害人的錢。”
許警官向記者介紹,這個騙局的伎倆就是騙子以物流的漏洞,利用到付的金額遠遠高于包裹貨品的價值,賺取差價,積少成多騙取數額較大。
嵊州市公安局刑偵大民警許鵬飛表示,“我們在收快遞的時候,一定要對一些貨到付款形式的快遞我們一定要進行查明驗包,確認自己購買的物品或者是對自己有關的物品再進行簽收,這樣可以防止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也不會被犯罪嫌疑人有可乘之機?!?br/>
在這件案件中,每次涉及的金額都不多,90到100元不等,遇到這樣的詐騙,很多人可能就默默咽下這個“啞巴虧”,可如果大家都不報警,這樣的詐騙就會禍害更多的人,因此,即便遭遇的詐騙案件再小,也請及時報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魏某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素材來源:紹興公共頻道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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