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深圳市民商女士與丈夫黃先生離婚了。原本想著,從此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可商女士最近打探到的一些秘密,讓她寢食難安,越想越氣......
丈夫多次家暴妻女 忍無可忍提出離婚
商女士告訴記者,在過去20年的婚姻生活中,丈夫多次對她和女兒進行家暴,女兒上了高中之后還被拳打腳踢。
商女士說:“閨女已經(jīng)上高三了,他拿大被蓋上往死里打,他那次說的,他說我能養(yǎng)你我就能殺了你?!?/p>
前夫婚內(nèi)出軌 與老同學生了孩子
按離婚協(xié)議,夫妻二人各分得一套房子,女兒歸商女士撫養(yǎng),黃先生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yǎng)費。就在前段時間,商女士得知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商女士稱,黃先生家人告訴她,黃先生在外面還有一個兩三歲的孩子,更過分的是,按年齡來算,這個孩子是在他們婚內(nèi)生的!
商女士說:“那個時候我們離婚還不到1年,才10個月吧,那個小孩已經(jīng)2歲多了好像,意味著是在我們婚內(nèi)他生的。他說同學聚會認識的,喝酒喝多了然后到一起的?!?/p>
前夫用婚內(nèi)共同財產(chǎn) 給“第三者”買房
商女士說,離婚后,前夫對女兒態(tài)度越來越冷漠,除此之外,商女士還發(fā)現(xiàn),前夫疑似在離婚之前,給“老同學”買了一套房產(chǎn)。
商女士說:“剛開始說是買了一套,后來他們家親戚說哪止一套是兩套,(有一套是)他弟弟跟他一起去交的首付款,交的定金的時候,是在我們婚內(nèi),他說花了130多萬,他說人家生孩子了必須給人家買房子?!?/p>
商女士撥通了前夫電話,對于商女士的指責,黃先生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
隨后,記者兩次撥打了黃先生的電話,黃先生直接以在外出差為由,拒絕了采訪。
律師:如情況屬實 可要求返還財產(chǎn)
那么,如果事實如商女士所說,前夫在婚內(nèi)出軌生娃,并且還給第三者買了房子,商女士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資產(chǎn)呢?
律師齊巖冰表示:“婚姻法規(guī)定在夫妻存系期間,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處置共同財產(chǎn),如果是在離婚后,受害人才發(fā)現(xiàn),他仍然有權利在法定期限內(nèi)主張返還財產(chǎn)或主張賠償。如果是采取贈與的方式進行侵害的,受贈人明知道是有配偶,同時是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來贈與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善意的,受害人同樣可以通過法院的撤銷,或宣告贈與無效,同時要求受贈人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p>
(來源:深圳廣電集團都市頻道《第一現(xiàn)場》 編輯:王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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