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擬對2015年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作出適當修改,明確規(guī)定監(jiān)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產生后應當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應當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此外,宣誓誓詞中有關奮斗目標的表述也將修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