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是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不少市民喜歡燃放孔明燈,祈福新的一年。祈福新年想法雖好,但燃放孔明燈卻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隱患。晚上,南通市呂四大洋港一倉庫就因為一只落下的孔明燈引發(fā)火災,損失四五萬元。
據(jù)目擊者介紹,倉庫中原本堆放有數(shù)百個浮子,大概昨晚八點多鐘他們看到這里火光四射,一個未燃盡的孔明燈還在白色浮子當中燃燒。由于這種海里用的浮子屬于易燃物,火勢很快蔓延。
接警后,當?shù)毓埠拖蓝嫉谝粫r間趕到現(xiàn)在進行撲救,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四百多個浮子全被燒毀,相鄰的一個通訊塔和房子也不同程度的受損。
倉庫老板陳先生透露,一個浮子成本加人工費在90元左右,加在一起損失四五萬元。目前警方仍在對這起事故做進一步調查。
孔明燈,屬于易燃物品,可對于市區(qū)禁止燃放孔明燈的相關規(guī)定,不少市民稱自己還不太清楚。
孔明燈,屬于明火。一般可升至100余米,最高可達千米,外焰溫度最高可達300攝氏度。一旦燃放不當,風力風向不穩(wěn),孔明燈遇到高層建筑、電力線路及其他可燃物極易引起火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為了消除火災隱患,消防人員在各大公園等重要場所緊急待命。也提醒廣大市民群眾,燃放孔明燈祈福的方式不可取。不要讓承載我們美好祝愿的孔明燈,成為別人的災難。
(來源:南通新聞 編輯: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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