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家住上海長寧的鮑某像往常一樣,傍晚出門買菜,可這次,在拎著菜回家的途中,一個動作卻讓他進了班房,他到底干了什么呢?
根據(jù)長寧警方提供的公共視頻可以看到,9月6日下午5點20分左右,鮑某手里拎著一袋菜,出現(xiàn)在了延安西路水城南路路口,而到了下一個路口虹橋路水城南路路口,鮑某騎上了自行車,把一袋菜掛在了自行車的把手上,看似并無異樣,然而,這輛自行車卻并不是鮑某的,而是屬于市民彭先生的。
長寧公安分局虹橋路派出所民警張程偉介紹,這輛自行車與市民彭先生報警丟失的自行車,一個丟失的地點非常吻合,外觀也非常相像,我們據(jù)此斷定,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天晚上10點,民警找到了鮑某,面對確鑿的證據(jù),鮑某向民警如實供述了自己將他人自行車占為己用的經(jīng)過,原來,當天在超市買完打折菜的鮑某走了一段時間后覺得東西太重,便將目光對準了路邊沒有上鎖的自行車。
據(jù)鮑某供述,他偷自行車并不是為了銷贓獲利,只是因為當時菜太重了,提在手里有點累,所以看到路邊有一輛自行車沒有上鎖,且無人看管,就直接騎走了。
鮑某還告訴民警,在將自行車騎行回家的過程中,自己也有萌生過悔意。
然而,一想到自己手邊的一大包重物,一番思想斗爭后,鮑某還是把車騎回了家。
最終,鮑某因盜竊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在停放非機動車時,應(yīng)選擇有人看管的區(qū)域,在離開時務(wù)必確認車輛已上鎖。
(素材來源:長寧臺 記者:李婷婷、杜永超 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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