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下午,有網友發(fā)微博稱“長沙芙蓉路一金毛狗被民警活活折磨幾個小時致死”引起關注。當日晚間,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因該狗傷人,民警未配備麻醉槍,且短時間未找到狗主人,手槍射擊又容易跳彈傷人,故用木棍對其進行撲殺。
12月31日下午,有網友反映在長沙市芙蓉路邊,一金毛狗被民警長時間虐殺致死。有網友發(fā)布的視頻顯示,一只疑似金毛狗被拴在石墩上,已被打致站立不穩(wěn),身上及周圍布滿血跡,一民警手持長木棍,再次擊打該狗的頭部,狗被打后應聲倒地,有不少群眾圍觀。當晚,一些愛狗人士來到該民警所在的長沙市天心區(qū)金盆嶺派出所,質疑警方“虐殺狗”。
2017年12月31日晚間,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當天15時許,天心公安分局金盆嶺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在芙蓉南路“現代空間”被狗咬傷。民警迅速趕至現場處置,發(fā)現報警人冷某(男,66歲)膝蓋被狗咬傷;市民朱某(男,23歲)也被狗攻擊,因衣服較厚未受傷,但衣物被咬破。因民警未配備麻醉槍,且短時間未找到狗主人,手槍射擊又容易跳彈傷人,為防止該狗傷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對狗進行撲殺。民警提醒,根據《長沙市城市養(yǎng)犬管理規(guī)定》第十六條 規(guī)定:對疑似狂犬的,養(yǎng)犬者應主動控制或捕殺犬只。無法控制或捕殺犬只的,養(yǎng)犬者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動物防疫監(jiān)督機構報告。請市民群眾加強對所養(yǎng)犬只的管理,以免對他人造成傷害。
有網友要求公布現場視頻和傷情,追問:狗已被拴住,難道沒有人道的解決辦法?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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