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許先生反映,去年9月,他姐姐在東方航空官網上訂購了2張從上海出發(fā)去新加坡的超級經濟艙機票,每張票2600多元,比普通經濟艙位1400元的價格,貴了1200多。
求助人許先生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由于同行的有年近九旬的老母親,所以他們特地購買了超級經濟艙,只要老人坐得舒服,貴也就貴一點。然而,就當大家值機的時候卻突然被告知,沒有超級經濟艙這個艙位了,老人只能坐到經濟艙,差價也無法全退!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許先生回憶,去年10月20日,當許先生姐姐和母親到達機場辦理值機時,卻被告知因機型調整,不能安排超級經濟艙,只能安排普通的經濟艙。之后,工作人員給許先生姐姐和母親開具了非自愿降艙證明,待飛機落地之后再來處理。
許先生說,之后經過多次協商,東航只愿意退還機票運價2040元的20%,也就是410元,外加一些積分貴賓權益等。對此,許先生認為當天訂機票時,普通經濟艙與超級經濟艙差價有1210元,只退410元顯然不合理。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聯系了東方航空公司,對方解釋說,原來許先生姐姐購買的航班機型是A350,后面執(zhí)行飛行任務的飛機實際為A330,而A330并不具備安排超級經濟艙的條件。而在航空運輸合同中,機型不是運輸合同一部分,一般也不會對旅客出行造成實質性影響,因此對于機型調整,一般不會主動通知。
而退回機票運價20%的差價,是東航方面“經過測算”出來的,因為機票的價格是不斷在浮動的,超級經濟艙和經濟艙價差也會隨著票價之間的浮動而不斷變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東航參照了20%的基礎的標準,作為超級經濟艙和經濟艙之間的價差。
事實上,自從去年9月份訂票10月份成行,這件不愉快的事情發(fā)生到現在已經有近三個月。為啥直到現在許先生才想到向媒體求助呢?原來,在這幾個月里,當事人一直在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當時這一投訴被歸為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主持調解,也就是說,主管部門認為這是一起消費糾紛。
從這份工單上可以看到,調解過程中,東航方面一直堅持只退每人410元的差價,而許先生方面多次表達了反對意見,最后民航方面出具的調解結果顯示:終止調解,投訴人可通過民事訴訟維權,日期是今年1月8日。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維權了近兩個月,始終不能得到讓許先生滿意的解決方案。而在看看新聞Knews記者采訪結束后,東航方面又主動聯系了許先生,表示愿意退還每人1200元,這樁持續(xù)了三個月的投訴維權,終于有了一個說法...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計青牧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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