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今年3月,彰化鹿港33歲陳姓繼父毆打稚子致死,還口口聲聲說“我沒有要殺死他,只是要管教他”。5日,彰化地檢署依殺人罪、傷害罪等罪嫌將陳某提起公訴,并依“兒少法”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今年3月14日,因3個孩子吵鬧,陳某要他們全到客廳罰站。他與妻子謝某則返回房間休息。到了下午5點,4歲男童聽到房門開啟的聲音,便跑到房門口,陳男見狀便把他抓到客廳,一腳把他掃倒在地,并讓他罰站。
被罰站又被狠踹頭部的男童,次日凌晨0時到凌晨3時吐了3次。謝某前往清理又拿濕紙巾給他擦拭,陳某又把男童從床上拖到墻壁間用腳踹,接著將其抓到房間外停放助動車處。而謝某則返回房間拿衣服和鑰匙,準備帶兒子出去吃東西。
陳某一看又用右腳將男童掃倒在地,再將他抓起來丟擲拋出,頭部撞擊到地面。男童隨即失去呼吸心跳,陳某為他施心肺復蘇術,見男童無法恢復呼吸心跳死亡,抱他到1樓樓梯間放置,直到晚間9時41分才向警方報案。陳某則向檢警否認說,他沒有要殺死他的意圖,只是要管教他。
島內警方據(jù)報后發(fā)現(xiàn),男童躺臥在1樓樓梯間已經死亡,陳嫌之后被彰化地院羈押。據(jù)了解,陳某妻子謝某因前夫刑事案件入獄,與對方離婚后,獨立扶養(yǎng)3個幼子,直到今年才嫁給陳某,沒想到兒子會命喪對方手中。
(編輯 施蒙納)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