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司法機構(gòu)今天(8月2日)開庭審理一起惡性殺人案件,2016年除夕夜當(dāng)晚,臺灣桃園市男子翁仁賢趁全家吃團圓飯時,縱火燒死父母在內(nèi)的6名至親。一二審翁均被判死刑,但遭撤銷判決發(fā)回重審。翁仁賢面對法官提問大多微笑不答,還押看守所時,他竟在記者面前“比中指”,更微笑的詢問記者:“我?guī)泦??有拍到嗎?”態(tài)度極為輕浮。
53歲的翁仁賢在家排行最小,上有4名哥哥與2名姐姐,均事業(yè)有成。他則在龍?zhí)独霞覄?wù)農(nóng)。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翁家十口人正圍爐吃團圓飯,翁仁賢事先分裝了20公升汽油,趁圍爐之際,在三合院潑灑汽油,再返回屋內(nèi)朝餐桌上的家人淋澆。隨后,翁仁賢以報紙引火,全家瞬間燒成火海。翁的年邁父母、姪子、姪媳與外籍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送醫(yī)也不治,另有5名親友灼傷。翁隨即逃逸,5天后被捕落網(wǎng),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翁仁賢對法官態(tài)度極差,雖然認罪,但不愿對其他家屬表示任何歉意。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案經(jīng)上訴第三審,島內(nèi)司法機構(gòu)5月間撤銷發(fā)回。
這次開庭前,翁仁賢態(tài)度仍差,他被提訊時,記者詢問他為何上次“嗆”法官,他竟回答記者:“滾遠一點吧!”而開庭時,面對法官詢問鑒定人鑒定報告的意見時,他也都微笑不答。法官詢問他,鑒定報告曾經(jīng)說他毆打媽媽、哥哥,翁仁賢笑著回答法官“你說的算”。之后面對一連串問題,仍舊笑而不語。
法官最后諭知還押看守所,翁仁賢在還押途中,見到多名記者拍攝,竟連比多次中指,最后更雙手亂舞,法警隨即伸手制止,但翁仁賢還笑問記者“我?guī)泦??有拍到嗎?”隨即走上囚車,態(tài)度極為戲謔、輕浮。
(編輯:施蒙納 范飽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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