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兩個孩子因為搶玩具發(fā)生打鬧,導致一方頭部擦傷,受傷男童家長上門理論,卻因“一時沒忍住”,大力掌摑對方5歲的孩子,還推倒老人。目前,打人男子魯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檢方也提前介入辦案。在這次事件當中,打人男子先向對方孩子“約法三章”不許打人之后,卻又情緒激動,突然打了對方孩子,然后又和孩子的祖父發(fā)生肢體沖突。作為一個成年人,是否在情緒控制上存在欠缺?
上海開放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同時也是法律人士的伊曉婷評論稱,用打人的方式告訴孩子不要打人,這既矛盾又荒謬。自己的孩子被打,家長心疼自己孩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家長作為成年人,所作所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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