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尋甸的梁某2017年因醉駕被吊銷駕照,之后仍不思悔改,2021年1月他又無證酒駕撞上了尋甸縣公安局倘甸派出所的大門。
尋甸縣公安局倘甸派出所民警楊閏告訴記者:“當(dāng)時我們民警在院子里,正在梳理兩輛警車上的裝備,男子開車進(jìn)來就撞到派出所左邊的門柱上。”
派出所大門上的水泥柱上,有多處明顯的擦痕。肇事的車輛左前車頭的翼子板整個翹起,配件都裸露在外。
民警原本以為是駕駛?cè)耸且驗檐嚰疾患巡抛采系呐沙鏊箝T水泥柱,但靠近駕駛室卻聞到了一股濃濃的酒味。但這名駕駛?cè)肆耗吃诿窬媲氨憩F(xiàn)的十分淡定,不配合民警進(jìn)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不說,還想賠點錢了事。
梁某對民警說:“撞了你們派出所的門我賠錢嘛。”
“不是撞了我們的門,是派出所的門?!?br/>
“我賠錢就行了。”
幾分鐘后,尋甸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倘甸中隊的民警趕到現(xiàn)場進(jìn)行處置。
交警對梁某說:“先出示你的駕駛證、行駛證?!?br/>
“我一樣都沒有?!?br/>
“什么都沒有嗎?沒有駕駛證還開車?!?br/>
“我沒有辦法,派出所讓我下來的啊?!?br/>
“讓你來派出所你沒有駕駛證就開車來嗎?”
通過檢測,梁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七十九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還查詢到,2017年梁某就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被交警部門吊銷了駕駛證。
梁某對交警說:“我這個事情不奇怪,喊我下來辦事,我沒有辦法啊。”
交警回答說:“相當(dāng)奇怪了你這個事情,還不奇怪?來派出所你喝酒駕車還無證駕駛,還撞了派出所的大門?!?br/>
目前,案件正在進(jìn)一步辦理。
(素材來源:云南都市頻道 實習(xí)編輯:楊詩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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