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結婚16年3娃非親生”事件當事人陳志顯與妻子俞某離婚糾紛案、與妻子及吳某某的人格權糾紛案,先后在江西省德興市法院開庭審理。據(jù)了解,當日的兩場庭審,陳志顯的妻子余華(化名),以及與余華存在不正當關系的吳某某均未到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2007年12月,陳志顯與余華結婚。2008年余華生下第一個女兒,此后又先后生下二女兒和三女兒,陳志顯一直在撫養(yǎng)。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鑒定結果顯示,3個女兒都非陳志顯親生。
12月28日,陳志顯當庭提交了新證據(jù)——妻子余華于2022年11月在上饒市某醫(yī)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兒,陪產人就是與她有不正當關系的吳某某。
在離婚案中,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離婚、返還撫養(yǎng)費等。對此,上海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教授葉名怡表示,非常嚴重的出軌導致非婚生子,屬于構成重大過錯,應當支持離婚。而撫養(yǎng)費是肯定可以退還的,此案或涉“欺詐性撫養(yǎng)”,而對撫養(yǎng)費的具體數(shù)額,葉教授表示,法院會根據(jù)當?shù)氐纳钏疁室约斑@個家庭的實際收入情況來酌情確定。
在人格權糾紛案中,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對此,葉教授表示,精神損害賠償支持的數(shù)額不會很高,一般不會超過5萬。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馮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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