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郵政局通過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件出現(xiàn)外包裝明顯破損、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等情況,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此外還要求快遞箱運營企業(yè)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nèi)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師玉誠 實習編輯: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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