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上10點20分左右
市民郭女士報警稱
孩子在當晚7點半到8點半
乘坐地鐵6號線回家時
隨身攜帶的手機
在北洋涇路站1號口附近不見了
為啥這么確切呢?
據孩子說
當時他耳朵里還戴著藍牙耳機
后來發(fā)現耳機沒聲音
他在站廳和樓梯出入口來回找過
沒找到
因此懷疑手機是被人偷走了
果真如此嗎?
接警后
軌交民警立即展開了調查
從當時的公共視頻看到,男孩打著傘從1號口進站,身邊并無其他人靠近,下樓梯時男孩收起了雨傘,此時身邊也沒有人靠近。
但男孩說,當時下樓梯時有一名男子回頭看了他一眼,會不會是他偷的,但民警認為這名男子應該沒有盜竊的可能,回頭看的舉動,反而有可能是聽到了男孩手機掉落的聲音。
軌交分局民生路站治安派出所民警 施安倫:
男孩懷疑的那個男子始終走在他前面,他手機是放在褲子口袋里,如果要實施盜竊,肯定要靠近他在他身后才方便實施的。
我們通過公共視頻發(fā)現,這個男子回頭看一眼那個瞬間其實是小朋友手機掉落在地面上了,掉落在樓梯上了發(fā)出聲響了,然后導致那個男子回頭看了一眼,但是那個男子也沒提醒他,就正常往前走了,以為小朋友會撿起來。
于是,民警繼續(xù)調取其他角度的公共視頻,發(fā)現男孩手機掉落后,一名老年男子與男孩擦肩而過,有一個彎腰的動作,非??梢伞?/span>
“當天暴雨,在出入口要么是在等雨停,要么是在拿傘撐傘的過程,但是這個老年男子一個明顯的彎腰動作,而且他手上是有一把雨傘的,按照正常人的行為邏輯應該是直接撐傘的。一瞬間就拿走了,掉落的瞬間也就差不多1到2秒時間, 那個老年男子上前就彎腰把手機拿走了。
隨后民警
根據這名男子的行動軌跡
在7月19日
凌晨0點20分左右就找到了他
詢問是否拿過男孩的手機
老年男子一開始還犟
“撿東西還犯法嗎!”
在民警有理有據的教育下
最終只得把手機交了出來
民警:不要去撿人家東西,撿它干嘛呢?撿了還給人家,交給車站可以嗎?
老年男子:哪個車站?
民警:你是在北洋涇出來的嗎?
老年男子:我在北洋涇出來,我撿東西還能犯法嗎?
民警:撿到一毛錢交給警察叔叔知道嗎?
取回手機后
民警通知男孩來派出所取回了失物
沒有冤枉一個好人
也沒有放過一個壞人
為民警的細心和耐心點贊!
也告誡那些貪小便宜的人
路不拾遺牢記心中
否則當心半夜警察叔叔敲門!
編輯: | 許露露 |
攝像: | 李力 |
責編: | 王郁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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