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春天到了,騎上我心愛的小摩托~
氣溫逐漸轉暖,騎行的舒適度大大提升,摩托車愛好者們也趁著春色,駕駛摩托車外出上班、采風。為了進一步強化轄區(qū)摩托車交通秩序管理,上海崇明警方集中優(yōu)勢警力,強力推進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崇明分局結合源頭管理特點,整合工作合力,組織民警前往摩托車銷售點,向商家負責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調了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重要性,并要求商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前來購買摩托車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
同時,民警前往轄區(qū)各摩托車俱樂部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通過真實案例提醒廣大騎手時刻注意行車安全,在選擇騎行路線時一定要觀察該路段是否存在禁令標志。
近日,分局交警支隊研判室在對陳海東路港東公路進行視頻巡查時發(fā)現(xiàn)有4輛摩托車在該路段行駛,由于該路段有禁令標志,駕駛員存在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指示標志的違法行為。隨即,支隊研判室與執(zhí)勤巡邏民警開展聯(lián)動執(zhí)法,依法對張某某、鄭某、張某及錢某某的違法行為分別處以罰款200元,記1分的處罰。
據(jù)了解,張某4人相約駕駛摩托車從市區(qū)到崇明游玩,由于對崇明的路況不熟,且行駛過程中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未留意到沿途設置的禁止摩托車通行的禁令標志,跟著“頭車”誤打誤撞駛入了陳海公路禁行路段。
警方提醒:違反禁令標志主要是指違法交通標志標線,比如禁行、禁停、禁轉。禁令標志不位于路面上,一般設立在路旁。在崇明地區(qū)的陳海公路、鼓浪嶼路至陳海公路、港沿公路區(qū)間就設有禁令標志,該禁令標志上明確禁止摩托車、拖拉機、農用拖拉機、非機動車及行人通行。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不僅會給其他車輛行人造成不便,更有可能給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和安全帶來危險,請廣大駕駛員朋友駕車時,一定要觀察路旁的標志,不要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通行。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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