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凌晨深圳南園派出所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中的男子淡定地跟警察說“有人殺人了”。急壞了派出所的民警們,但男子在電話那頭倒是很“淡定”
跟接警人員說,自己是在吃宵夜的時候跟朋友產(chǎn)生了口角,隨后把朋友給殺害。
接警人員聽到后高度緊張,開始追問該男子更多信息,可是,對方卻掛斷了電話。
情況緊急,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準備對該男子的位置進行大搜索。
現(xiàn)場無犯罪痕跡,男子再次打來電話,運用技術手段,警方搜索到了男子撥打電話的所在地,位置就在轄區(qū)內的某宵夜檔??僧斆窬瘉淼浆F(xiàn)場,卻發(fā)現(xiàn)這里壓根沒事!
此時,派出所又接到了一個電話,仍然是之前的報警男子,電話號碼變成了虛擬號碼,報警男子也一并換了說法:“我只報了假警,但如果警方再糾纏,就真的要殺人了!”
該男子被鎖定之后,警方隨即將報警男子陳某,傳喚到了派出所,陳某倒是乖乖地來到了派出所,接受警方的詢問。
但他卻一直不肯承認自己報假警,直到警方拿出證據(jù),男子陳某終于低頭認錯,完全是因為自己喝多了!
目前,陳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8天并處500元罰款。
警方提醒,110報警是重要的公共資源,如果隨意報警或報假警,將可能影響到真正有需要的人,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
報假警會受到什么處罰?
1、如果是故意報假案的,公安機關有權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拘留和罰款。因報假案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性,已經(jīng)構成刑事犯罪的,則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2、對于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據(jù)《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深圳廣播電視臺 《第一現(xiàn)場》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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