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小籠,是上海的標志性小吃,深受大眾喜愛。然而為很多食客所不知的是,滬上其實有兩家“中華老字號”同時持有“南翔”商標:一家主營餐飲服務,一家主營速凍商品。不過,當主營速凍食品的一方也開始以“南翔”名義授權(quán)他人開設餐飲店之后,二者長期共存、彼此涇渭分明的平衡就此打破。
為此,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老城隍廟公司)、上海豫園南翔饅頭店有限公司(下稱南翔饅頭公司)以商標侵權(quán)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翔食品公司)、上海南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翔餐飲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北蔡鎮(zhèn)潤澤小籠店(下稱潤澤小籠店)以及其實際經(jīng)營者向某某,共同起訴至法院。
今天(2021年4月22日)下午,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下稱上海浦東法院)經(jīng)審理后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四被告立即停止商標侵權(quán),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飲公司共同賠償兩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維權(quán)合理開支共計234.2萬元,同時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幗霞 劉晨 趙祎韞 實習編輯: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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