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超1.82億元。
法院認為,周江勇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從嚴懲處。鑒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jiān)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金曉雯)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