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滕州市公安局5月5日對一名涉醉駕肇事人員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2025年5月4日16時05分,山東省滕州市善國路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經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歲,滕州市人)當日午餐飲酒后,15時57分駕車接朋友一起外出購物,16時05分在善國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駛,從右側強行超車時發(fā)生事故,造成2人當場死亡、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人受傷(無生命危險)。肇事司機蔡某某被當場控制。公安機關對蔡某某抽血檢驗,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9.7mg/100ml,排除毒駕。
目前,案件調查及善后處置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編輯: | 于一麥 |
責編: | 劉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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