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一般都喜歡槍,不過槍支在我們國家是嚴格管控的,年輕人不能以身試法,有兩個“80后”,為了賺錢,一個在網(wǎng)上販賣槍支零部件,還有一個自己加工了零部件,然后也在網(wǎng)上賣。前幾天,南通通州區(qū)法院審了這起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兩個人都被判了刑。
山東菏澤的王某,1984年出生。從2016年5月開始,他在網(wǎng)上買了槍支零部件,再通過微信和微店,賣到全國各地。到2018年8月,王某一共非法買賣槍支零部件188件。
還有一名嫌疑人蔣某,湖南衡陽人,1985年出生。他在網(wǎng)上跟王某取得聯(lián)系,跟王某買了零部件,再發(fā)給其他買家。另外,因為蔣某有個機械加工店,他干脆買了樣品,自己跟著動手做。
法院查明,從2017年11月到2018年6月,也就半年多時間,蔣某制造、買賣槍支散件一共有650件。據(jù)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長劉華介紹稱,不少犯罪分子,為了逃避處罰都會將槍支化整為零,通過拆解為不同的部件在不同的網(wǎng)店中進行銷售。因此最高法院對此作了具體規(guī)定,每30件槍支散件算作一支槍支,以便在偵查審判當中有據(jù)可查。
法庭最終做出判決:被告人蔣某犯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王某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素材來源:南通新聞 實習(xí)編輯: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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