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部時間7月5日下午三點,章瑩穎案在美國聯(lián)邦法院(Federal Courthouse in Urbana)舉行了第二次聆訊,章瑩穎家屬,校方代表,使領館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律師出席了這次“拘留聽審”,聆訊共進行了32分鐘。本場聆訊的主旨是對于嫌犯是否得到保釋做出了辯護,辯護律師以“嫌犯在保釋期間不利于交流”為主要原因向法官要求保釋,但被拒。
章瑩穎案首次開庭 嫌犯不予保釋
本周一庭審上一些未被公布的內(nèi)容有部分在本次庭審中被揭露,內(nèi)容讓人感到震驚。6月27日,克里斯滕森參加了為章瑩穎舉辦的游行。在游行中,克里斯滕森有提及“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征”應該有哪些。他還表示,將物色下一個受害者。
最終,法官以克里斯滕森有暴力傾向且對于社區(qū)存在潛在危險為由,拒絕了辯方律師的保釋要求。
嫌犯受到高等教育 還是助教!
這樣一位冷酷無情的嫌犯究竟是何人?
克里斯滕森,今年28歲,來自美國威斯康辛州。2013年,他以優(yōu)秀畢業(yè)生的身份從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畢業(yè),并取得物理學士學位。
隨后,他在伊利諾伊香檳分校攻讀博士學位,同時他也擔任該校的物理課助教。曾上過他課的學生反應,他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普通的物理系學生,看起來有點笨拙,但是沒什么不尋常的。
那如此普通且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是如何被FBI鎖定為綁架章瑩穎的嫌犯的呢?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下被網(wǎng)友吐槽辦事不力的FBI都有哪些行動,揪出嫌犯。
FBI的調(diào)查其實從未停止?
瑩穎失蹤的時候是6月9日,通過監(jiān)控錄像查詢4輛車門saturn astra的車輛,在香檳州只有18輛,所以警方查找車牌號也是很快速的,并且在12號的時候鎖定了嫌疑犯的車輛。當日,在接受警方審問的時候,克里斯滕森稱回憶不起章瑩穎失蹤時,他在做什么。
在14日的時候,F(xiàn)BI根據(jù)另一個監(jiān)控錄像確定了可疑車輛就是克里斯滕森的車輛,因為視頻里面車輛的天窗和前副駕駛門破損處和可疑車輛相符。FBI特警探員立即申請搜查令,對克里斯滕森進行審訊,并拖走了他的車。
在審訊過程中,克里斯滕森承認車上有載過一個亞洲女孩,不過之后在拐角的時候,她變得驚慌了,所以他就將她放到了離瑩穎失蹤地點幾個街區(qū)之外的居民區(qū)處。
與此同時,F(xiàn)BI也詢問了克里斯滕森的室友并且獲取了書面同意書,搜索并且?guī)ё吡丝死锼闺碾娮赢a(chǎn)品。也就是在這些電子產(chǎn)品上,F(xiàn)BI在15日查到了克里斯滕森查看綁架相關的論壇:“綁架課程101,完美的綁架和戀物人生”等顯露他犯罪傾向的網(wǎng)站。
從16日起,司法機關就已經(jīng)在監(jiān)聽克里斯滕森。 18日,可疑車輛的副駕駛坐墊和外門都被清理得特別干凈。盡管FBI有所懷疑,卻也只能按兵不動。29日,克里斯滕森露出了馬腳,在一段監(jiān)聽音頻中,他承認將瑩穎帶入公寓,并且違背她意愿將她囚禁。
對于此次的章瑩穎案,相信很多人都會有許多的疑問。
為什么不最開始就以謀殺罪起訴嫌疑犯?
如果直接上訴克里斯滕森謀殺章瑩穎,首先章瑩穎現(xiàn)在身在何處還是個迷,F(xiàn)BI手頭也沒有足夠多的證據(jù)證明克里斯滕森有謀殺瑩穎的嫌疑。若這個案件敗訴,聯(lián)邦政府之后都不能使用同一罪名起訴該嫌疑犯。
雖然相比起謀殺罪,綁架罪輕了許多,但這也是一個將疑犯拘留并且上訴的好機會。拘留后,嫌犯將沒有時間來銷毀可能遺留的罪證。再加上,F(xiàn)BI已經(jīng)有了相對多的證據(jù)指證嫌犯是綁架了章瑩穎,若之后有更多的線索顯示嫌疑犯有殺害章瑩穎的嫌疑,那么他們可以將起訴的罪名加重為謀殺罪。
而現(xiàn)在,F(xiàn)BI還在搜尋更多的證據(jù)來證明嫌犯有謀殺章瑩穎的嫌疑。
FBI落于下風 一切盡在嫌犯掌握?
在兩次庭審中,克里斯滕森選擇沉默不語,并對于所作所為拒不承認。警方只能通過進一步法定的科學報告,類似于血跡,生物物證等微量物證,從而來確定章瑩穎(可能)遇害的方式和地點。
當然,遇害地點的確認只是破案的一部分,F(xiàn)BI需要有證據(jù)證明是綁架者所為,并將這些可能的遺骨,部分人體組織和嫌疑犯聯(lián)系起來。
也有分析認為,克里斯滕森故意在監(jiān)聽中,暴露將章瑩穎帶入自己公寓的信息。檢方無法將監(jiān)聽的內(nèi)容作為堅實的罪證??死锼闺谙赡艽嬖诘淖镒C后,拒不認罪。
若警方到了一籌莫展的時刻,為盡快找到章瑩穎,嫌犯也許會進行辯護交易(Plea Bargain),他也許會通過透露瑩穎藏身的地點來減輕罪行。在這種交易中,檢方為了讓被告認罪,會在罪名和刑期上作出妥協(xié),并且簽訂認罪協(xié)議。若簽訂了認罪協(xié)議,法官在宣判罪行和刑期的時候就不能加重處罰。
章瑩穎案嫌犯是否最終會被繩之以法?
若檢方掌握充分證據(jù),下一次庭審將會在中部時間7月14日上午十點舉行,而下次將會是Christensen正式提出法律請求的(Plea)的時候。
而讓嫌犯被正式起訴的另一種方式就是出動大陪審團。大陪審團只要多數(shù)人(16-23人)認為檢方可以起訴,就可以正式起訴。若最后認定章瑩穎是遭綁架致死,依照聯(lián)邦法律,嫌犯的刑罰可能是終身監(jiān)禁或死刑。
嫌犯最終是否最終會被繩之以法尚有變數(shù),但希望正義雖然晚到,卻也不要缺席。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朱茜 實習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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