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自由了!”
秦小蘭(化名)開心地告訴我,秀美的臉上容光煥發(fā)。
最近,秦小蘭作為“救人英雄”登上了當?shù)氐膱蠹垺K诼眯型局?,向一位突發(fā)急病的乘客伸出援手,用自己出色的醫(yī)務技能幫對方轉(zhuǎn)危為安。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秦小蘭也接受過我們的采訪,不過情況和這次完全不同。當時的她形容枯槁,坐在我對面泣不成聲。
當時她的身份是一名家暴受害者。
秦小蘭今年33歲,是一名醫(yī)務工作者。2010年,她和丈夫趙平(化名)在上海結(jié)婚。趙平是一名工程師,老家在東北,外表文質(zhì)彬彬,待人溫和有禮。夫妻倆看上去很般配。
結(jié)婚一年后,小兩口有了一個兒子。兒子在一歲的時候被檢查出輕度腦癱,這對秦小蘭夫婦倆打擊很大。此后他們經(jīng)常為了孩子的事吵架。
2011年6月,趙平第一次動手打了秦小蘭。當時秦小蘭心存僥幸,以為丈夫只是偶然情緒失控,想著“退一步海闊天空”。她對丈夫說:“你覺得我哪里不好,你跟我說,我肯定會改的?!?br/>
可丈夫并沒有被感化,反而變本加厲,以前溫柔斯文的形象蕩然無存。秦小蘭痛苦地回憶:“他打我打得不計后果,我家里的彩電、冰箱、電風扇、桌子椅子、鍋碗瓢盆、全都往我身上掃,一湯碗面條直接就往我身上倒,玻璃杯直接往我身上砸。”
秦小蘭終于忍不下去了,她報了警,還求助了居委會。在相關(guān)工作人員的協(xié)調(diào)下,趙平向她賠禮道歉,保證“一定不再打老婆”。
趙平還親手寫下一封“悔過書”:“都說女人能撐半邊天,但是在這個家里,她是撐起整片天的。我要用全部的愛來回報她,讓她感到嫁給我是幸福的。”秦小蘭看了之后很感動,決定原諒丈夫。
而僅僅一個月之后,趙平再次對妻子大打出手。家暴、報警、調(diào)解、悔過、再次家暴,這樣的情況反復循環(huán),悔過書也積累了厚厚一摞,而每次保證的“有效期”都只有一兩個月。
更讓秦小蘭傷心的是,家暴的陰影還蔓延到孩子身上。趙平在對兒子的教育過程中經(jīng)常失去耐性,甚至拿兒子撒氣?!八箘糯騼鹤?,打得孩子手腳都趴在地上……”秦小蘭哭得說不下去,“我越勸說他越打,他說虎父無犬子,越打越聰明?!?br/>
去年8月26日,秦小蘭又一次遭到丈夫的暴打,導致血尿和多處軟組織挫傷。這次她終于下決心向法院起訴離婚。
“我當時打電話給律師時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求你救救我!”秦小蘭記得很清楚。她害怕離婚訴訟期間再遭到丈夫毆打,律師建議她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時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的第一年。
可是,秦小蘭的申請被法院駁回了。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員沈會川解釋:“被駁回是因為她當時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因為申請的話要有明確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要有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jù),證明已經(jīng)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威脅,這樣我們才能發(fā)放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一次申請被駁回之后,秦小蘭沒有放棄。在法官的建議下,她趕緊去派出所調(diào)取了之前的報警記錄、詢問筆錄和驗傷單,找出了被打傷后去醫(yī)院的診斷記錄,還去居委會開了證明。此外,丈夫5年來寫下的多份“悔過書”也成了有力的證據(jù)。
在把這些證據(jù)遞交給法院之后,秦小蘭的第二次申請很快就通過了。法院認為,聶秦小蘭的證據(jù)之所以管用,是因為它們相互關(guān)聯(lián),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jù)鏈”。
“有的申請人雖然提供了證據(jù),但證據(jù)是單一的、孤立的,不能有效證明家暴的事實。”法官沈會川介紹,“比如只提供報警記錄,但是沒有相應的詢問筆錄,我們很難判斷到底是什么原因報的警?;蛘呤侵惶峁┽t(yī)院的診斷記錄,我們也無法斷定是在家暴中受傷。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注意及時取證。自己錄下的音頻、視頻和圖片等也能成為證據(jù)?!?br/>
法院對秦小蘭發(fā)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中,一共有三條: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跟蹤、騷擾、接觸申請人以及相關(guān)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保護令下發(fā)后,丈夫基本停止了對秦小蘭的肢體傷害,轉(zhuǎn)而進行精神上的冷暴力折磨,比如堵在門口不讓她上廁所、洗澡,而且也沒有按保護令要求,遷出兩人共同生活的住所。
面對丈夫的冷暴力,秦小蘭再也沒有軟弱,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副局長馬卓君介紹,起初趙平對搬出房屋的要求很抵觸,他擔心搬出去之后,離婚財產(chǎn)分割時會對自己不利。 馬卓君認為,雖然趙平在保護令下發(fā)之后停止了家暴行為,但由于之前的行為,可以判斷他的自控能力較差。法院請來司法社工介入這一案件,和趙平所在工作單位的工會取得了聯(lián)系,請他們協(xié)助做工作,并向趙平說明了拒不執(zhí)行的后果。
根據(jù)《反家暴法》,法院可以對拒不執(zhí)行的被申請人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性措施。在各方的協(xié)作努力下,趙平在一個月之內(nèi)自己在外租了房子,搬出了與秦小蘭共同居住的房屋。
今年3月份,秦小蘭和趙平正式離婚,兒子被判和秦小蘭共同生活,兩人的財產(chǎn)分割并未因趙平的搬出而受到影響。
離婚之后,秦小蘭帶著兒子離開上海,來到父母所在的城市,開始了新的生活。 就在這個月,秦小蘭在旅行途中,飛機上一名乘客突發(fā)疾病,萬里高空,情況危急。秦小蘭聽到廣播求助之后,立馬來到病人身邊,運用自己的醫(yī)務知識,沉著冷靜地進行了救治,幫助病人轉(zhuǎn)危為安。之后,航空公司專門給秦小蘭發(fā)來了感謝信。
“以前別人也幫助過我,現(xiàn)在能幫助別人感覺特別開心。孩子很喜歡這個城市,我們母子兩人相依為命,自食其力,很好?!鼻匦√m的精神狀態(tài)越來越好,對未來也很有信心。
根據(jù)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統(tǒng)計,自2016年3月1日以來,上海市法院共收到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194件,結(jié)案189件。其中,裁定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68件,占36%。其余68起案件,有的屬于不符合申請條件,經(jīng)法院釋明,當事人撤回了申請;有的是施暴人經(jīng)法院作了教育和調(diào)解工作,主動承諾保證不再實施家庭暴力,獲得了受害人諒解,申請人自愿撤回了申請,占36%。
法院還將組織法院法官進社區(qū),宣傳《反家暴法》,打破一部分人把家暴看做私事的偏見,讓施暴者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和法律制裁的嚴肅性,讓家暴受害者敢于依法維權(quán),對家暴說“不”。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楊卉 編輯:劉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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