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為酒駕的借口。前段時間,有一位朱某,也是喝酒之后開車,連續(xù)闖禍,最后車子被撞得不能動彈
才主動報警,面對民警,他反復(fù)強調(diào)自己"壓力太大",但這,能成為借口嗎?
當(dāng)晚十點多,奉賢環(huán)城西路解放西路口,一輛黑色SUV 正在等紅燈,此時,朱某駕駛的紅色小轎車從后方駛來,將黑色SUV撞出一段距離后,迅速右轉(zhuǎn)逃逸。
緊接著,朱某行駛到了 新建路環(huán)城西路口,又迎面
撞擊 一輛正在等紅燈的私家車,再次逃逸。第三次,朱某以極快的車速,在新建路秀南路口撞上了,上街沿和交通信號燈。
前兩次事故中被撞擊的車主也相繼報警,民警隨即前往處置。正在此時,警方又接到了朱某自己打來的報警電話。
公安奉賢分局南橋派出所民警吳晨說:“這個報警人很巧,可能是前兩個事故的肇事人,他聲稱壓力很大,喝了酒,撞到了什么東西停下來了?!?/p>
到達第三個事故現(xiàn)場后,民警找到了肇事司機朱某并將他控制。民警問起朱某問題時,朱某連連表示,“我壓力大?!泵窬S后將朱某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diào)查,隨后移交事故大隊處置。
公安奉賢分局交警支隊事故大隊民警劉斌說:“我們對朱某的血液進行檢測,檢測結(jié)果是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221毫克,已經(jīng)達到醉駕標(biāo)準(zhǔn),我們依法對他進行了刑事拘留,并且吊銷了他的駕駛證,朱某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br/>
(實習(xí)編輯:陸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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