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湖南常德街頭出現(xiàn)了一個騎電動三輪車的男孩,他從十字路口呼嘯而過,隨后被交警攔下。經(jīng)過詢問,交警得知這個13歲男孩的媽媽在附近開商鋪,他是被媽媽要求送貨的。
民警帶著男孩找到了他的母親,而男孩母親接下來的一番話卻讓民警驚到了。民警問男孩母親身為家長怎么能放心讓小孩子開電動三輪車去送貨,男孩母親回答稱覺得中國的教育方式是給孩子樹立一種安全感,而國外的家庭就教育孩子去冒險、去探險。
民警聽到男孩媽媽“想要培養(yǎng)孩子冒險精神”的言論,立即打斷她稱在中國這樣做是不行的,孩子還未成年,他沒有駕駛電動三輪車的能力。男孩媽媽甚至還稱兒子騎了好多年了技術很好,民警隨后對其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駕駛摩托車必須年滿18周歲,并且需要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這個13歲男孩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已經(jīng)達到機動車標準,必須年滿18周歲、在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條件下才能上路。
(來源:山西科教頻道 編輯:劉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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