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就將正式施行。其中明確提出,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行為屬于違規(guī),將被明令禁止,最高罰款3萬元。生活中,也許大家都遇到過,付了快遞費、收件地址也明明寫到了門牌號,包裹卻仍被放到附近快遞驛站的情況。如今,這種行為可能會面臨嚴罰,這能否打通快遞上門的"最后一公里"?從業(yè)者和消費者怎么看?
在位于金山區(qū)海匯街的這家快遞驛站內,工作人員正在對包裹進行整理掃描分揀。這些包裹都是由快遞公司統(tǒng)一運輸到驛站,再由驛站工作人員根據與快遞公司的協(xié)議,送貨上門或是暫存驛站。因為包裹量巨大,快遞員根本沒時間提前和收件人逐一電話聯(lián)系。
這名工作人員坦言,提前征求每個收件人的意見,送貨上門,勢必會影響一天的派送總量,驛站方面也沒有足夠的人力。一旁忙碌的快遞員也為難地表示,自己時常遇到送貨上門,無人接收的情況。
根據國家郵政局公布的2023年郵政行業(yè)運行情況顯示,2023年,中國快遞業(yè)務量達到1320億件,年人均快遞使用量超過90件。如此龐大的業(yè)務量下,不少受訪市民都表達了對快遞工作人員辛勞的理解,是否送貨上門可以分情況看,但希望能夠及時與收件人溝通,按照后者意愿來投遞。
編輯: | 陶亦益 |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