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在表態(tài)時說,此前香港特區(qū)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權力配置等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特區(qū)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處于"不設防"狀態(tài),新的法律將在哪些方面補上這些缺失?
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表示,全國人大牽頭制定“港版國安法”針對香港本地法律的缺陷,對四種危害國家安全的典型犯罪進行規(guī)制,就是為了精準打擊香港極端本土注意和外部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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