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jié)來臨之際,我們今天的要講述的案件就和勞動爭議有關。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叫小杰的男孩。去年初,不滿15歲的小杰在一家餐廳不慎失去了自己右手食指。
小杰:現(xiàn)在只能用勺子吃飯,只有勺子還勉強拿得穩(wěn)。手機也拿不穩(wěn),按鍵盤打字沒以前順暢了。現(xiàn)在經(jīng)常晚上做噩夢,夢到(斷指)發(fā)生那天的事情。
記者:事情發(fā)生后,你覺得性格有變化嗎?
小杰:他們說我變化很大。
失去了一根手指,這對于小杰而言簡直是晴天霹靂!周圍朋友都覺得小杰驟然間像變了個人,性格越發(fā)內(nèi)向,整日自我封閉,宅居在家。
那么,在餐廳里怎么會把手指弄斷呢?其實,小杰并非在餐廳用餐,而是打工。2015年7月,小杰經(jīng)熟人介紹來到餐廳打工,主要負責切菜、裝盤和蒸鮮,每月工資3000元。也就說,“未滿16周歲”的小杰成了“童工”!
為了索要賠償,小杰將雇傭童工的餐廳告上了法庭,索要二十多萬元的賠償。
那么斷指當天,小杰究竟遭遇了什么?
2016年3月1日中午,小杰在餐廳后廚使用絞肉機絞豬肝時,手指不慎卷入正在運行的機器中,右手食指被當場絞斷。
經(jīng)鑒定,小杰右手食指離斷傷,構(gòu)成九級傷殘。
痛失手指的小杰表示,他的傷,其實事出有因。
原來,令小杰致殘的那臺絞肉機由于缺失了部分擋板,齒輪外露,這才引發(fā)了意外。
更讓小杰和家人們感到氣憤的是,事發(fā)前餐廳老板知道機器有故障,但并沒有引起重視。
原:當時我們是知道機器有故障的,廚師是跟老板申報過的。
記:也就是說老板是知道的?
原:對。
記:申報了之后,他什么反應?
原:申報后,他也沒什么反應。
那么,小杰的傷勢究竟應該由誰來承擔主要責任呢?為了證明餐廳沒有責任,被告律師向法官提交了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稱小杰根本不是童工。這張和小杰同名同姓的身份證復印件,戶籍地與小杰本人一樣,都在安徽省阜南縣苗集鎮(zhèn)。餐廳一方表示身份證是當初小杰應聘時提交的。
這張身份證復印件上,這個也叫小杰的男孩,出身年月為2000年2月29日, 即2016年已滿16歲。
那么這張同名同姓,年齡只比小杰大一歲的身份證復印件,到底是不是小杰一家提供的呢?對此,小杰表示,他從來沒有偽裝身份年齡,也絕不可能將這張所謂的身份證交給餐廳。
小杰一家表示,餐廳違法雇傭童工的事實客觀存在,無法抵賴,必須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66條對小杰的手指殘疾作出一次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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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一旦認定單位雇傭童工,將會承擔比工傷更高的賠償比例。
虹口法院民四庭 陸衛(wèi)庭長
這種行為帶有違法性,不像工傷是正常操作時產(chǎn)生的。非法雇傭童工產(chǎn)生的傷害,本身就是基于非法關系上的用工關系,相對帶有部分處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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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認為,小杰受傷時的實際年齡是判斷本案過錯的關鍵指標。
虹口法院民四庭 陸衛(wèi)庭長
身份證誰提供的都不重要,認定非法用工的關鍵還是要看有沒有滿16周歲。
2017年4月17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小杰一家和餐廳最終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餐廳一次性支付12萬余元賠償款,并當場履行完畢。
詳情請收看4月29日播出的《庭審紀實》。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金嬿 編輯: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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