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在家中殺害其母謝天琴。2019年4月21日,逃亡多年的吳謝宇被抓獲,2021年8月26日一審被宣判死刑。一審宣判11天后,吳謝宇提起上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點,吳謝宇弒母案在福建省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二審開庭。庭審中,辯護(hù)人將重點放在吳謝宇的犯罪動機,以及吳謝宇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上,辯護(hù)人認(rèn)為吳謝宇作案時受精神病性癥狀支配,不能正確辨認(rèn)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性質(zhì),作用和后果。
對此福建高院認(rèn)為,綜合全案證據(jù),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rèn)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rèn)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zhǔn)確,量刑適當(dāng)。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zhǔn)。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陳含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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