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每個單位都陸續(xù)在舉辦年會、聚餐等活動,慰勞辛苦一年的員工。最近在深圳南山有一家公司的員工,在聚餐之后確實挺開心的,不過興奮過頭,酒后非要駕車,可就樂極生悲了。
潘某:“這點距離,還找什么代駕,你不覺得喝了酒開車更爽嗎?”
這段對話發(fā)生在12月14號晚上十點多,當時司機潘某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沿石鼓路由南往北行駛。而車上還有一位女同事,當時潘某正打算把女同事送回家,沒想到話音剛落,潘某就徑直撞上了四輛小車,最后撞到一顆樹停了下來。
交警局偵查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馬于兵:“ 當時車上的女乘客下車了,發(fā)現(xiàn)車底有人,十幾個人把車抬起來?!?br/>
原來,潘某在沖向人行道護欄的時候,將剛好在路邊散步的八十歲老人卷入車底。老人被送院治療后,確認全身多處骨折,目前受傷老人已脫離生命危險。事故發(fā)生后,交警迅速趕往現(xiàn)場開展勘察,并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這時候潘某還處于暈乎乎的狀態(tài)。
潘某的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8mg/100ml。隨后交警將潘某強制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最終結果為128.07mg/100ml,達到了醉駕的標準。在這個結果面前,潘某承認,自己是在晚飯的時候跟同事喝了3兩52度的白酒。酒后覺得距離確實不遠,又不愿意等代駕,就自己開車送同事回家。
交警局偵查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馬于兵:“ 深入核實,潘某是企業(yè)高管,當天是項目過關了,太放松了就這樣,喝醉了酒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br/>
這一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潘某的同事在明知潘某酒后駕駛的情況下,并未阻止其駕車,反而縱容他開車回家。這樣的行為不僅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也屬于違法行為。
交警局偵查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馬于兵:“ 同車的乘客也將被處以刑事處罰?!?br/>
(來源:深圳都市 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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