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駕駛員在通過路口的時候一定要減速觀察,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通過路口,這是最基本的駕駛理論,然而有些駕駛員卻根本不減速,而此時一旦有行人或者別的車輛出現(xiàn),事故就發(fā)生了。
這是3月12日下午1點多鐘,一輛越野車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下的畫面。當時這輛越野車沿著丁萬河南路行駛,可以看到車速很快已經超過了該路段的限速30公里。當車輛行駛到萬科城A4區(qū)的丁字路口時,越野車根本沒有減速,此時一輛電動車正在過馬路,事故發(fā)生了。
當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受傷的電動車駕駛員已被送到醫(yī)院接受治療,越野車的駕駛員也不在現(xiàn)場。民警在現(xiàn)場勘察完畢之后,調取了越野車的車載錄像。隨后,蔡警官立即撥打了車主鄭某的電話,3月13日下午車主鄭某主動到九里大隊投案自首,承認當時是自己開的車。
駕駛員鄭某說發(fā)生事故之后,他很害怕,也沒有打電話報警,原本準備找人來頂包,沒想到民警直接找到了他,迫于壓力最終選擇了自首。
徐州交警九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 蔡華光:他這種行為已經構成肇事逃逸行為,肇事逃逸就是記十二分,罰一到兩千元,并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
目前,此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視頻來源:徐州新聞 編輯: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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