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不少新能源車車主反映,廣東省博物館地下停車場禁止停放新能源車,引發(fā)網絡熱議。有車主認為,廣東省博物館的這種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構成歧視,希望給個說法。對此,廣東省博物館物業(yè)中心的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博物館并沒有歧視新能源車的意思,但由于博物館是國家一級防火單位,對消防的要求高,雖然地下車庫并沒有存放文物的庫房,但新能源車畢竟是帶電的,館里的重點文物經不起閃失。博物館專門為新能源車保留了地面專用車位。
此外,廣東省博物館昨晚也發(fā)布停車公告,其中提到,將東門露天停車場向新能源汽車開放,并做好標識指引,工作人員現(xiàn)場指揮分流,確保來館車輛的停放有序。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對新能源車發(fā)起禁令。此前,杭州一家五星級酒店地下車庫就禁止新能源車停放。酒店方面表示,新能源車自燃的風險較高,這一規(guī)定是出于消防安全的考慮。不僅如此,今年春節(jié)假期,不少在海南自駕準備離島的新能源車車主,也遇到了返程輪渡船票一票難求的情況。據(jù)工作人員介紹,這是為了防止新能源汽車電池起火的安全措施。
雖然多地地下車庫都對新能源車發(fā)起禁令。但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fā)展卻風頭正勁。據(j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權威發(fā)布,截至2024年6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4.4億輛,其中新能源汽車2472萬輛,占汽車總量7.18%。上半年新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439.7萬輛,同比增長39.41%,創(chuàng)歷史新高。
一邊是新能源車保有量增勢明顯,一邊是新能源車停車安全問題之爭,那么“地庫禁令”又是否合法?事實上,地下車庫并不是什么極端環(huán)境,不讓停放電動汽車,也沒有任何法律法規(guī)的依據(jù)。2020年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標準委)發(fā)布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并無禁止新能源汽車停放的相關規(guī)定。不過,近年來發(fā)生多起新能源汽車自燃事故,有的車在路上磕碰一下底盤就立刻燒了起來。雖然新能源汽車的火災發(fā)生率已經從2021年的萬分之1.85降低到了2023年的萬分之0.96,但電池起火的復燃率較高,依然讓大眾對新能源電池的安全問題存在擔心。
新能源車起火和普通油車起火有何區(qū)別?在地下車庫的環(huán)境中停放新能源車是否會增加危險性?如何讓公共安全和車主權益達到平衡?上海防災救災研究所副所長韓新今天在接受看看新聞Knews采訪時表示,一般油車著火很少會在靜止狀態(tài)下自燃,而新能源車是使用電池的,熱失控就會導致電池內部的狀態(tài)發(fā)生改變,所以不管是在行駛狀態(tài)還是靜止狀態(tài)都有可能發(fā)生自燃現(xiàn)象。
韓新說,新能源車的鋰電池充電時會產生形狀類似小樹枝的鋰枝晶,這個過程緩慢而難以覺察,一旦鋰枝晶意外刺穿電池隔膜,就會造成電解液在正負極之間流動,正負極短路對電池意味著“自殺”,帶有“電化學性質”的火災更加激烈,燃燒會在瞬間大量釋放,甚至有爆炸風險。如果火情發(fā)生在地下車庫則更危險,密閉空間通風條件差,消防車輛因為限高等原因更難進入,可能產生“火燒連營”的后果。再加上電池著火會釋放出一些有毒有害的氣體,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在韓新看來,新能源汽車面臨的地庫禁令,不僅涉及汽車技術、法律等專業(yè)問題,還關乎新技術應用的社會綜合管理。這樣公共安全和車主權益的兩難,顯然不能通過一紙禁令解決。首先,配套措施上需要多方探索,比如針對地下新能源汽車庫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及防排煙等要針對新能源汽車的特點進行設計。部分城市的商超、小區(qū)也可以通過劃定新能源汽車專屬停放和充電區(qū)域,配備專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等方案來解決這一問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也應該把更大的力氣花在電池安全上,只有通過多方參與、科學評估、綜合施策,才可能公正妥善地化解這一矛盾。
編輯: | 彭曉燕 陳昱卉 |
責編: | 彭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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