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9日),市委政法委召開法律顧問聘任座談會。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寅出席會議并為受聘的法律顧問頒發(fā)證書。
據(jù)悉,根據(jù)中央、市委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有關精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員會法律顧問工作細則(試行)》,經(jīng)遴選推薦,并征求本人及所在單位意見,決定聘請以下同志擔任市委政法委法律顧問(以姓氏筆畫排序),聘用期三年。
劉憲權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楊 力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
陳柳裕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教授
陳保中 上海市委黨校教授
季立剛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胡玉鴻 蘇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郭志遠 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潘牧天 上海政法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
會上,市政法委要求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充分認識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意義,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政法工作方面要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要切實發(fā)揮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作用,市委政法委要結合日常工作需求,按照工作細則規(guī)定,主動邀請法律顧問一起參與重大活動、重要文件和事項的決策、監(jiān)督和評估等工作,提高依法履職和科學決策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海平 實習編輯:呼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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