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名女子因高溫天把4歲女童忘在車里致其死亡,被罰款25美元(約170元人民幣)。
該女子名為Borgess,今年30歲。2016年7月22日早晨,她開車將自己2歲的兒子送往日托中心,而忘記將男友4歲的女兒送走,直接開車去上班。當天氣溫大約36℃,停車處沒有樹蔭,車內氣溫非常高。6個多小時后,Borgess回到車內,發(fā)現(xiàn)原本坐在后排安全椅上的女童爬到了前排座位,已經(jīng)處于昏迷狀態(tài)。女童經(jīng)送醫(yī)急救,宣告不治身亡。
女童死亡前,Borgess和她的父親已經(jīng)同居3年,目前,兩人已經(jīng)分手。當時,他們正準備結婚,律師稱Borgess的壓力很大,由于睡眠不足腦功能失調,因此,失去意識忘記女童,并非有意為之。對此,檢方則稱,健忘不能作為過失殺人的理由。上周五(11月9日),此案最終宣判,該女子被判無罪,僅罰款25美元(約170元人民幣)。女童家人對此裁決表示非常憤怒,Borgess和其家人不得不在法警的陪同下離開法庭。
(編輯:劉清揚 責任編輯:李燁)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