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生財有道,做生意理應(yīng)誠實守信,可卻有不法分子想著空手套白狼,把不屬于自己的房產(chǎn)假意轉(zhuǎn)賣他人詐騙錢財。日前,黃浦警方通過縝密偵查破獲了一起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戴某。
2019年10月,黃浦區(qū)肇周路上一家房產(chǎn)中介的工作人員張先生來到老西門派出所報案,稱有個叫戴某的客戶自稱要將房屋出售,可他在收取了張先生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就失去了聯(lián)系。待張先生上門核實才發(fā)現(xiàn)戴某并不是房主,真正的房主另有他人,這才得知上當(dāng)受騙。
警方接報后對案件開展偵查工作,可戴某在詐騙得手后卻銷聲匿跡,躲藏了起來。疫情期間,以為躲過了警方追蹤的戴某,淡定地過起“正常人”的生活。然而辦案民警并沒有就此放棄,3月18日經(jīng)過尋線追蹤,民警在戴某的暫住地將其捉拿歸案。
經(jīng)審訊,戴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戴某在案發(fā)前是永年路一處出租房屋的租戶。一次和房主潘先生閑聊的過程中,戴某得知得知其有意出售該房屋,戴某便提出要優(yōu)先購買。隨后他先找到了順昌路上一家房屋中介告訴工作人員此事,稱自己可以幫忙讓房東將房屋出售給他們,并收取了3萬元好處費。
可事沒辦成錢卻在幾天之后被戴某揮霍殆盡。就在這時,戴某又找到肇周路上的另一家房屋中介,打聽到房屋市場價為175萬元,比前一家中介報價高出20多萬,戴某打算趁機賺取差價。于是,戴某私自偽造了一份房主將房屋轉(zhuǎn)售給自己的協(xié)議書,隨后和該中介工作人員張先生談妥以163萬元的價格將房屋轉(zhuǎn)售,約定由自己收取差價,同時還收取了張先生的5萬元定金。戴某將其中3萬元歸還給前一家中介后又把剩余的2萬元揮霍一空,眼看事情就要敗露,戴某選擇了“人間蒸發(fā)”。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詐騙罪已依法被黃浦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徐蔚玨 特約記者:楊曉俊 實習(xí)編輯:陸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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