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屏東24日發(fā)生一起肇逃車禍,旅游大巴撞上騎腳踏車的男童,小孩手臂慘遭車輪輾過,造成手臂和手指骨折,肇事司機下車查看,竟然給男童300元新臺幣后離開,讓男童家屬難以接受,司機訊后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
路口監(jiān)視器拍下,男童騎著水藍色腳踏車,下一秒,有輛旅游大巴疑似沒注意到前方狀況,直接朝他撞了上去,小男童被撞倒后,手臂慘遭車子輾過。
司機察覺后下車關(guān)心,但他不僅沒報警,還塞給男童300元新臺幣后逃逸。男童家屬事后趕到醫(yī)院,對司機的處理方式十分不滿。
龍水派出所所長陳培育稱,男童被撞、輾過手臂,傷勢嚴重,手臂上留下清楚的車輪輾壓痕跡,手臂、手指都骨折。事后肇事的旅游大巴司機被警方逮捕,他避重就輕,強調(diào)自己給了男童700元,訊后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編輯 施蒙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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