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五點,一項重要改革措施的發(fā)布引發(fā)各方關注,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層面首份關于義務教育階段的改革意見出臺。
意見共有6項26條,近6500字,從堅持立德樹人,全面發(fā)展素質教育,強化課堂主陣地所用,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教書隊伍,深化關鍵領域改革和加強組織領導方面,對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做出頂層設計和系統(tǒng)部署。
對于各界關注的招生制度,意見明確指出,"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這樣一個細則意味著什么?是不是要讓近年來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熱、民辦熱降溫?
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這樣的細則一是要淡化義務教育階段的選拔性,另外“公辦民辦同招”體現(xiàn)的教育的公平性。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翟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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