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很多違法行為都是當事人一時鬼迷心竅實施的,如果能夠及時引導和糾正,未嘗不能讓違法人員迷途知返。近日,渝北區(qū)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民警就通過人性化的執(zhí)法讓一名實施盜竊的小伙迷途知返。
2019年7月6日下午17時50分許,新牌坊派出所接轄區(qū)群眾報警稱,其位于渝北區(qū)興隆街113號燒烤攤上的錢物被盜。民警接報后,經現場勘察、求證和調取監(jiān)控,民警大致清楚了案發(fā)經過。
7月6日下午17時46分許,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來到燒烤攤,在老板娘張女士(化名)進入店內后,該男子一直數著自己手中的錢,并似乎在無意間發(fā)現了張女士用于裝取現金的紙質收納盒。在環(huán)視一周發(fā)現無人注意自己后,該男子迅速打開紙盒,取出紙盒內現金后,飛速逃離現場。經清點,被盜現金400余元。
民警通過一系列偵查工作,將盜竊嫌疑人縮小到2人,其中一名劉姓男子嫌疑更大。為確保不出錯,民警又前往劉某工作所在地進行核實,并最終確定劉某為實施該起盜竊的嫌疑人。
經劉某同事告知,劉某平時工作一直勤懇踏實,生活中也熱情助人,民警通過調取檔案發(fā)現劉某也沒有其他違法犯罪前科,再結合盜竊經過,民警判斷劉某只是一時貪心,鬼迷心竅實施盜竊。于是,民警通過手機聯系到了劉某,希望其自首。電話中,民警通過鞭辟入里的分析和尊尊教導式的法制教育,讓劉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違法行為的錯誤。
6日晚23時36分許,劉某來到實施盜竊的燒烤攤自首,民警也早已在此地等著他。經民警調解,劉某向燒烤攤老板歸還了盜竊所得的400余元現金,并當場賠禮道歉。鑒于劉某能及時悔過,主動自首并歸還盜竊所得錢物,被盜當事人也對其表示了諒解,不予追究,民警遂決定不再追究其盜竊的違法行為。民警當場再次對劉某進行了法制教育,劉某也保證以后一定遵紀守法,不做違法犯罪的事。
(文字來源:渝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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