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江西贛州寧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說縣城某賓館有人打砸東西,接警后,梅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
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首先將違法行為人盧某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經(jīng)查,當晚23點左右,盧某帶著兩個朋友到縣城這家賓館要求開一個房間,前臺服務員要求他出示三張身份證。由于盧某等三人都沒有帶身份證,服務員根據(jù)旅館業(yè)管理“四實”登記等相關規(guī)定,沒有給盧某等人開房。盧某等人認為是服務員在故意刁難他,于是在前臺對服務員進行辱罵,并將賓館的電腦推倒,計算器砸壞,后又到客房部將賓館的房門和消防箱等物品砸壞。
賓館收銀員 葉秋華:然后我就沒有拿房卡給他,然后他就開始踢那個消防栓,把那個電梯那邊的垃圾桶也踢爛了,然后到二樓把門也踢爛,就很兇的那種就走了。半個小時左右他就倒回來了,我回來了,就又在鬧事,又在砸東西什么的。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住宿配合旅館登記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全民行動,旅館業(yè)主和從業(yè)人員應當自覺履行對客戶信息查驗登記職責。
民警根據(jù)我們對賓館內視頻監(jiān)控的調取,和對周圍的調查,盧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因此對盧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來源:贛州新聞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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