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張姓法官告知河北郭占玲故意傷害疑案的申訴代理律師,目前最高法已對此案立案復查,并由其本人擔任審判長。
當天下午,代理律師徐昕等人得以查閱了包括偵查卷、補充偵查卷、法院卷在內的6本案卷。
4月10日,4名申訴代理律師(從左至右分別為李耀輝、王飛、徐昕、胡貴云)與郭占玲父母在最高法院門前合影。
29歲的河北男子郭占玲,7年前在河北隆堯縣南汪店村廟會上,與青年馬某等人發(fā)生沖突。馬某因被刺傷大腿股動脈死亡,警方指控郭占玲涉嫌故意傷害,2011年邢臺市中院判處其死緩,河北省高院終審維持原判(參見2016年12月28日看看新聞Knews深度報道《河北郭占玲故意傷害疑案:多項關鍵證據遭隱匿,真兇另有其人?》)。
然而其父母郭平申、李連珍堅信郭占玲蒙冤、該案“另有真兇”,不斷尋找證據和上訪喊冤。2012年,郭氏夫婦拿到了在律師看來足以啟動再審、推翻原判的關鍵證據——一份被隱匿、案發(fā)當年公安部做出的血跡DNA鑒定報告。
報告顯示,送檢材料為郭占玲黑色褲子上可疑斑跡1份,同在案發(fā)現(xiàn)場的李某杰藍色褲子上可疑斑跡1份。DNA鑒定結論顯示:“李某杰蘭(藍)色褲子上的血跡來源于馬某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據此報告,真兇極可能另有其人。而此項有利于郭占玲的證據未出現(xiàn)在原審案卷中,被指遭到隱匿。
申訴代理律師徐昕認為,僅此一項新證據便足以推翻原判、啟動再審。徐昕在分析判決書時還發(fā)現(xiàn)另一“足以啟動再審”的證據:原審訴訟程序違法?!缎谭ā?、《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死刑復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經程序,高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后維持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判決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復核,但此案二審程序與死刑復核程序合而為一。
申訴至今,郭氏夫婦只收到5份不抗訴和不立案通知書,去年12月1日最高法院才對郭占玲案調卷審查。
此后,北京王飛律師與胡貴云律師、河北李耀輝律師相繼加入代理申訴,并不斷提出閱卷要求。
“審判長對案卷很熟悉。”徐昕在昨日上午與張法官的交流中感覺到,合議庭非常愿意聽取律師的意見。律師團也再次重申公安涉嫌隱匿指向“真兇”的關鍵血跡鑒定報告一事。徐昕透露,閱卷后會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及取證,并將在一個月內提交申訴代理意見。
“我心里又喜又痛。”李連珍在電話中哽咽地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喜的是多年為兒申訴終于有了實質性進展,痛的是被判死緩的兒子已失去自由7年。他們昨天與律師一同前往最高法院,不過未能與法官見面。
因郭占玲祖母病危住院,已13日未進食,李連珍夫婦當天又趕回邢臺老家的醫(yī)院照顧老人。不過他們仍舊打算抽空到北京最高法院和石家莊河北省高院繼續(xù)申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正磊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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