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可是總有人利欲熏心,毒殺它們,并將帶毒的狗制作成食物出售給消費者。7月26日,海門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狗肉食品案件。
去年8月到10月間,來自連云港的任某和王某分別采用弓弩發(fā)射含有琥珀膽堿的毒鏢,在啟東市匯龍鎮(zhèn)克明村附近射殺狗,然后將毒殺來的狗賣到安徽舒城的張某處。
自去年3月份以來,作為這條毒殺、生產和銷售鏈條“中轉站”的張某,從任某、王某以及其他人手上,共收購10噸狗,這些狗又賣給安徽宿州的馬某和其他人,張某共獲利近14萬元。馬某作為經營者又將這些狗制作成熟食銷售給廣大消費者。
去年10月份案發(fā)后,4人被海門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據(jù)了解,琥珀膽堿是被公安部列入劇毒名錄的物品,并且在2015年被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
海門市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林莉稱,因為它本身是一種劇毒物品,劇毒物品通過毒針打入狗的身上,然后制成狗肉,向廣大消費者供給、使用,肯定是對人體是有很大的危害性的,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生命健康權,從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在審理過程中,四名被告中的張某一直以自己不知道收購的是毒狗為由,與公訴方進行辯論,以此想為自己開脫。
檢察官林莉說,證據(jù)包括,第一他自己是從事羊肉和狗肉生意的,那么對羊肉和狗肉的市場價格是明知的,但是他收購的狗肉和銷售的狗肉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第二有同案犯,打狗的人來指認張某是明知的,本案兩名同案犯都指認他是明知的,第三點,張某在銷售狗肉的過程當中,和下家聊天的時候,我們截獲了他們的微信聊天記錄,里面也明確載明,張某是明知狗肉是有毒有害的,并且叮囑下家要注意運輸隱蔽性。
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四名被告人終于認清自己犯下的錯誤,并有所悔改。
被告人張某懺悔:“對不起廣大群眾,同時也對不起家人,害人害已,教訓深刻,我到了今天這個地步,此后我遵紀守法,徹底知錯認錯改錯,重新做人?!?/p>
海門市人民檢察院綜合四名被告的行為,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還對張某和馬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并要求他們承擔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賠償金預估高達百萬。
林莉說,食品安全一直是黨和政府非常重視的一個民生領域的問題,打擊食品犯罪也是公檢法重點打擊的一個領域,在我們處理這個案件的過程當中,結合四名被告人的行為,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公訴機關作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起訴人身份,向其中的兩名被告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他們承擔一個懲罰性的賠償金。
本案將擇期宣判,其他涉案人員還在抓捕中。
(來源:南通新聞 實習編輯:楊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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