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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因違停被罰,不滿!朋友圈發(fā)文,辱警!結果悲劇了,被警方行政拘留,在派出所內他后悔不已。
事情的起因要從1月7號說起,當時常某停車買飯,回來發(fā)現車被交警貼罰單了。
看到罰單常某控制不住自己了,掏出手機,開始拍照。
當時,常某把罰單的照片發(fā)到了朋友圈,而且配上了侮辱性語言:爸爸買飯去了,這個空讓人貼了。所謂的“爸爸”就是指常某自己。
朋友圈發(fā)出后,立刻有人向警方舉報,新生派出所介入調查。
隨后,常某被傳喚到派出所,經過批評教育,常某非常后悔。
目前,常某已被云龍警方行政拘留。
(來源:徐州新聞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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