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晚上5點多,35歲的王女士正打算帶著兩個娃,還有自己的老母親回河南老家。當時,距離上車的時間還早,王女士帶著他們在上?;疖囌镜臇|南出口附近打發(fā)時間。
兩個娃是龍鳳胎,當時都還不到三歲。王女士看著他們各自玩耍,沒有離得太遠,都在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nèi)。誰知女兒妞妞(化名)玩著玩著,卻突然被一個女人抱了起來!
這個女人看起來四十歲上下,推著一輛兒童車,一邊抱起孩子一邊還說了一句:來,跟媽媽走!這驚心動魄的一刻并不長,只有短短的十秒鐘!但陌生女子的每一個動作,嘴里說的每一句話,王女士都記得清清楚楚。她當下便反應過來——這個女人想搶走女兒妞妞!也正是在那一瞬間,王女士一把搶回了孩子。
隨后,王女士的母親上前扯住陌生女子的衣服,然后報了警。周圍熱心的旅客也圍過來幫忙,不讓女子逃跑。很快,上海站派出所的民警到達現(xiàn)場,經(jīng)過簡短訊問以后,將中年女子帶回了派出所。
這就是2019年年底,在網(wǎng)絡上引發(fā)廣泛關注的“兩歲女童被搶事件”。案件在第一時間披露以后,很多網(wǎng)友表示:這簡直刷新了對人販子猖獗程度的認知。但好在,悲劇沒有發(fā)生!
經(jīng)過上海鐵路警方的調(diào)查,這個在大庭廣眾之下企圖搶走女童的中年女子姓譙,來自四川,曾經(jīng)在老家有過一段婚史,并且還有一個二十歲的兒子。那么,譙某為何要去搶別人的孩子呢?
沒人知道犯罪嫌疑人譙某的真實想法,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譙某的行為已經(jīng)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經(jīng)過精神鑒定以后,上海鐵路警方將此案移送至檢察機關。與此同時,網(wǎng)友們也在關心,這個譙某究竟會不會被重判?
2020年5月,譙某涉嫌拐騙兒童罪一案在靜安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那么,被告人譙某公然搶走別人家的娃,為何涉嫌拐騙兒童罪,而不是拐賣兒童罪呢?
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丁德宏副院長表示:被告人譙某稱,抱走2周歲的幼兒是為了自己收養(yǎng),同時也無證據(jù)表明其有出賣幼兒牟利的目的,故其行為構成拐騙兒童罪。
而拐賣兒童罪,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收養(yǎng)或使喚、奴役等等,拐賣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販賣牟利。2020年5月27日,這起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譙某的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孫萬懷也表示,這類對倫理、對家庭的侵犯,應該是《刑法》中非常重的一類犯罪,應該將其法定刑提高,才能夠真正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唐春源 趙祎韞 編輯: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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