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8日晚七點多,浦東新區(qū)德州路德州六村的一戶人家里火苗亂竄,濃煙嗆人。經消防滅火,警方調查后發(fā)現(xiàn),火是有人故意點的。點火者名叫林秋瑾,一直生活在這套房子里。她說自己是打算開煤氣自殺,要在死前給將要到陰間的自己燒點東西去。
林秋瑾,今年47歲,是河南來滬打工人員。同時,也是一位上海媳婦。德州六村的這套房子曾經是林秋瑾的家。
2007年,林秋瑾帶著非婚生女兒在外灘兜售小商品。每天晚上都遇到一位上海男人——王成。王成是外灘地道的“守夜人”。共同的工作地點,一樣的工作時間,讓兩個人相遇了。更加有緣分的是,王成也單身,還和林秋瑾同齡,關鍵的關鍵,他和林秋瑾六歲的女兒相處得特別融洽。外灘夜色中,媽媽在兜售小商品,叔叔陪著小朋友畫畫寫字。
人到中年,在一起容易,結婚卻有著諸多顧慮。婆婆是不是接受自己,一南一北兩個人能不能生活到一起……。然而,2009年兩人領了結婚證,為的是給即將出生的孩子落戶口, 有個安穩(wěn)的家。為此,兩人買下來德州六村這套60多平米的兩室一廳,當時是60萬全款支付的。青春和浪漫談不上,現(xiàn)世的安穩(wěn)他們擁有了。
2013年,兒子進了幼兒園,家里不再是忙得團團轉,有了時間后矛盾也一個接一個的暴露了出來。夫妻之間、婆媳之間、繼父女之間都不再和睦。于是,在這年的年底,兩人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書上寫著“女方不要房子,不要孩子”,林秋瑾在上面簽了字。然而對于這份協(xié)議,林秋瑾說,自己不同意,自己沒看過!
離婚沒幾天,王成覺得孩子小,又和林秋瑾重新領取了結婚證,然而一年后,過不下去的兩人又離了婚。直到這次丈夫起訴離婚,林秋瑾才發(fā)現(xiàn),自己對房子和孩子早已失去了主張權。兩人于2013年協(xié)議離婚時所簽下的協(xié)議,仍然有效!
夫妻雙方也遲遲不能達成新的協(xié)議,按照林秋瑾的話說“我老公開始說房子賣了給我40%,我沒同意,第二次開庭說給我30%我沒同意,最后變成給我30萬元安置費?!?面對這樣越來越不利的處境,林秋瑾選擇了種種抵抗。今年3月18日,執(zhí)行法官通知林秋瑾和王成去落實房屋交接的事,當晚林某在屋中點燃了舊物。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譚悅 實習編輯:黃麗文)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